返回 娘子练武我修仙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14章 拜访姬家[2/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小说屋]https://m.xspu.net最快更新!无广告!

    “不可能,灵气复苏中,天地禁制不可能允许融道生灵出现。”
    “也不是完全没可能,除非他应运而生,背负天命。”
    周围的修仙者都倒吸凉气。
    ……
    秦奕和林清瑶回到仙船,夫妻俩出发前往姬家,“夫君,你为什么要当盟主,你不是最讨厌麻烦吗?”
    “我们制定规则,然后当甩手掌柜。”秦奕笑着说道。
    他确实不喜欢麻烦。
    林清瑶嫣然一笑,“他们会乖乖听话吗?我们怎么约束他们?”
    秦奕轻笑道:“会有办法,瑶瑶,你帮我想想仙盟的规矩。”
    “那我来想想。”
    林清瑶取出纸笔研究。
    ……
    玄武山脉。
    附近灵气浓郁。
    紫云山,姬家祖地。
    这里还有稀薄的神性物质。
    紫云山远离世俗,秦奕和林清瑶站在船头,他们俯瞰着眼前依山而建的姬家,阁楼宫阙,颇为壮观。
    这是真正的隐世古族。
    秦奕能感觉到几股强大的波动,他们血脉特殊,都是神族后裔,有些族人甚至拥有神力,但血脉纯度都不如林清瑶,她体内的神族血脉,比整个姬家的神族血脉加起来还要多。
    林清瑶注视着姬家,神情平静,姬家想要骗走她娘留下的甲胄,还敢威胁她,让她心里很不舒服。
    仙船出现在姬家上空。
    姬家的族人都有所察觉。
    “你们看,天上好大的船。”
    “快去通知族老。”
    整个姬家都慌了起来。
    仙船停在半空,秦奕和林清瑶踏空而行,姬家族长带着族老们赶来,看到浮空的仙船,眼里带着震惊。
    秦奕和林清瑶落在姬家广场,这里地势宽阔,姬家族长从山巅一跃来到广场,他的实力不容小觑。
    族老们相继赶来,还有很多中年和小辈在附近围观,议论纷纷。
    姬家族长满头白发,但他身子骨硬朗,面带微笑,拱手道:“我是姬家族长,姬渊,不知仙人到访,有失远迎,还请两位仙人不要见怪。”
    林清瑶神情平静,“我是林清瑶,姬梦莹的女儿,他是我夫君,秦奕,我们来这里是想弄清楚一些事。”
    姬渊神情大惊,周围的族老更是惊诧,一位族老还站出来,“难怪我看你眼熟,原来你是梦莹的女儿。”
    姬渊笑着说道:“清瑶,你外公姬天涯是我族弟,你娘可还好?”
    林清瑶微微摇头,“我娘已经去世,我们来主要是想弄清楚甲胄的秘密,你们想要甲胄做什么?”
    姬渊神情大惊,“想必你们见过姬岩,不然也不会知道甲胄的事。”
    秦奕神情淡然,“我们来是想看看清瑶的亲人,顺便弄清甲胄的秘密,你们想要甲胄到底有什么目的?”
    姬渊一脸无奈道:“那甲胄来自姜家,是林清瑶的外婆姜萍带来的,姜家要我们姬家交还甲胄,我们不想结仇,就想拿回甲胄求平安。”
    “红衣说我外婆很多年前就走了,我外公还好吗?”林清瑶问道。
    姬渊摇头,一脸叹息,“你外婆离世后,你娘也突然离家出走,你外公的身体一落千丈,不久后病重身亡,这些事你可以问你舅舅,姬耀。”
    “姬耀,你过来。”
    姬渊招手,姬耀来到近前,他在不远处也听到他们的对话,知道林清瑶就是姬梦莹的女儿,热情道:“清瑶,这次回姬家,多玩两天。”
    “舅舅。”
    林清瑶微微躬身。
    她没有答应多玩两天。
    秦奕淡淡道:“这样说是姜家想要甲胄,那我们去姜家问问。”
    姬渊和姬家族老们神情紧张,一看就是刚刚的话有鬼,秦奕淡淡道:“你们胆敢骗我,后果自负。”
    模样俊朗的青年踏空而来,他落在秦奕面前,神情高傲道:“甲胄对我族有用,交出甲胄,姬家会给你们好处,不然……”
    噗呲!
    青年跪倒在地。
    额头都把地面磕碎了。
    恐怖的威压让他狼狈不堪。
    周围的族老面面相觑,这股力量远不是他们能抵挡的,姬家小辈们面面相觑,“那位神子平时威风凛凛,居然在那位仙人面前如同蝼蚁一般。”
    “我最讨厌威胁。”
    秦奕面无表情,神情淡然。
    姬渊连忙求情,“清瑶,我们都是自家人,还请高抬贵手。”
    “我夫君想做什么,我管不着。”林清瑶在外面都是听秦奕的。
    “是我家小辈不懂事,还请仙人高抬贵手。”姬渊对着秦奕求饶。
    青年眼神惊恐,“我错了,还请阁下看在姬家的面子上,饶了我。”
    “滚。”
    秦奕淡漠道。
    他一脚把青年踹飞出去,当场筋骨断裂,一身修为也被废掉。
    这是给姬家的警告。
    其余姬家族人瑟瑟发抖。
    秦奕再次问道:“最后一遍,那副甲胄到底有什么用处?”
    “我说我说。”
    姬渊已经吓出满头大汗。

第114章 拜访姬家[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