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射击训练的意外[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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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世涛兴致盎然的将一个个酒瓶依次摆放成一排。
就当他把最后一个酒瓶放在地上后,程世涛飞快的跑到了十米开外由收纳箱组成的临时桌子的后面。
桌子上正放着程世涛从消失的警察那里获得的左轮手枪和子弹。
经过几天的拆解与拼装,程世涛总算学会了如何使用这把左轮手枪。
枪,即是男人的浪漫。
程世涛非常坚信着,他坚信着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拒绝在城市里、荒野上,手持枪械然后拼命向着敌人射击,倾泻子弹的快感。
不过这个观点被自己单位的军转老大哥无情的打脸了。
每天都要练习拆卸枪支,每天都要保养枪支,每天都要打够足够多的子弹,每天都要举枪不动锻炼身体磨炼意志,丢了枪支要被判刑等等。
虽然说枪是士兵的生命,但是如果接触多了,反而觉得这条命有些多余,特别是在没有仗打的时候。
有些士兵从训练到退役都没有将一发子弹打入敌人的胸膛,这令人既觉得光荣又感到可惜。
直到现在程世涛都有着投身军旅的想法,想当一名装甲兵。
不过身高和体重严重阻碍了这个目标,再加上近视,结果与这个美好的愿景彻底无缘了。
所以只能说距离产生美,憧憬是距离理解最遥远的感情。
毕竟程世涛没有体验过这种摸枪摸到痛苦的感觉,所以不是很能与军转的老大哥们感同身受。
此刻程世涛紧紧的握住枪,冰冷的枪身让他感到心旷神怡。
从茹毛饮血的远古时代,人类手持石斧与弓箭在荒原上与猎物搏杀。再到在冷兵器时代,人类挥刀舞剑同室操戈的激情碰撞,直到大人,时代变了的枪炮无情火力对射的年代。
人类在不断追逐着强大的武器,追求强大的力量从未改变,这就是人类的天性。
作为目前人类最基础的单兵武器,枪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有一席之地。
特别是电影中的特工手持枪械,手起枪落砰砰射击,无数敌人饮恨黄泉的画面让程世涛心动不已。
程世涛甚至幻想着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自己一个人走在半路上。
突然前面冒出无数手持刀枪棍棒的地痞流氓小混混,然后一个领头的大哥出声表示想要打劫。
然后自己哈哈大笑着说:“你想要的话就自己过来取吧。”
然后大哥就摸到了自己腰间的枪,大吃一惊又说道:“我赌你的枪里没有子弹。”
“你特么当自己燕双鹰呢?还没有子弹?”
随后单方面的屠杀就开始了,砰砰砰砰。
就是一句话,刺激!
毕竟在华联,一个禁枪的国度。
一个可以模拟拉栓上膛的门锁都能让自己玩上半天,更何况自己现在摸到的是真正的枪呢。
程世涛右手帅气的将左轮手枪的枪身卡件向后一推,然后右手用力向左一抖,左轮手枪的弹仓顺势滑了出来。
接着将弹仓用左手轻轻向下一滑旋转起来,右手接着一抖将轮式弹仓重新收回到手枪中,一气呵成。
虽然左轮手枪给人一种古董的感觉,但是它便于携带,无需过多的保养,且故障率低,后坐力小,耐用的特点还是吸引了不少人。
至于警察为什么使用左轮手枪估计就是看中它拔枪速度快,威力适中的优点吧,
第13章 射击训练的意外[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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