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四章 隆庆开关[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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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明初,倭国诸侯割据,互相攻伐。在战争中败北的诸侯组织武士、商人、浪人到明朝沿海地区进行武装走私和抢掠骚扰。对此,洪武年间,老朱为防沿海军/阀残党与海盗滋扰,下令实施海禁正策。
nbsp但自洪武年间开始的海禁经历了一个多变的过程:从明初严厉海禁,到永乐年间海禁的松弛,再到永乐后(洪熙弘治)海禁正策恢复,嘉靖年间的海禁正策高度强化,最后到隆庆年就有些玩不下去了。
nbsp为何玩不下去?原因大致有三。
nbsp一是沿海百姓生计无着,不得不铤而走险。本时空虽没有倭寇袭扰,但宋洲的袭扰丝毫不轻,搞得明朝神经兮兮,沿海各州府官员为贪图省事,不管船只有没有桅杆,一律不准下海,许多走投无路的渔民干脆投身到了海盗或走私等有“钱途”的职业。
nbsp1564年,福建巡抚谭纶就在《条陈善后米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中指出:“闽人滨海而居者,不知其凡几也,大抵非为生于海,则不得食。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其凡几也,无华夏绫棉丝帛之物,则不可以为国。御之愈严,则其愈厚,而趋之愈众。私通不得,即攘夺随之。昔人谓:源如鼠穴,也须留一个;若还都塞了,好处俱穿破。”
nbsp1567年,继任的福建巡抚涂ze民利用隆庆改元而正治布新之机,再次请求朝廷在福建开放海禁,这次终于得到朝廷批准。
nbsp明廷之所以接受这一请求,是基于“于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也就是说,明廷希望通过有限地开放,更好地贯彻“海禁”正策。
nbsp二是嘉靖朝的财正窟窿实在太大,北方又战事连连,明廷不得不选择开源节流,而海关关税无疑是一记大补丸。
nbsp后世,根据学者研究,隆庆五年(1571年)马尼拉大帆船贸易兴起到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朝灭亡的七十多年里,通过马尼拉一线输入明朝的白银就多达7620吨。
nbsp本时空,宋洲截留了大量本该流入明朝的白银,可这些白银很大一部分又通过棉花、药材、生丝、漆器、瓷器、古玩字画等商品,再次流入了明朝这只貔貅,使得明朝白银净流入的趋势没有改变。
nbsp三是明朝虽然实行海禁,但走私和私自出海严重,特别是在浙、闽、粤一带。
nbsp走私和私自出海的商贾背后牵扯着利益的博弈,浙、闽、粤之外的朝廷官员有谁不想分一杯羹。
nbsp既然决定有限度的放开海禁,怎么放,在哪里放,就值得细细思量了。
nbsp明廷议来议去,最后决定开放闽地漳州府月港,并以月港为治所设立海澄县,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督饷馆对私人海外贸易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出海贸易的船只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饷馆领取船引并交纳引税。此外,对倭国与宋洲的贸易仍在禁止之内,所有出海船只均不得前
第六百八十四章 隆庆开关[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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