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孔子(三)[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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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谋天道、定社稷、破乱局,当以利同,以意合,分之以食禄,化之以名义,力不可不强,虑不可不长远,满怀希望,常抱死志,如此,可为之也。
nbsp三代以来,帝、王与诸侯共治天下,所用者皆贵族也,似伊尹之流,终有数,亦天时也。
nbsp然,步朝堂,论国政,其名不正,言必微也,其势未成,行必难也。
nbsp先圣孔丘初为政,尝于季氏为吏,后平子为其正名,添为大夫末流。
nbsp季氏专权于鲁国,危其君,侵其民,此非礼也。
nbsp天下失其道久矣,礼乐崩坏,上必有乱政者,在鲁三桓也,尤以季氏为最。
nbsp水至浊亦存白鳞,有活源也;夜至暗尚有星光,能自耀也。
nbsp故虽以仲尼之志,向礼卫道,上思周公摄政,知功出自其位,德全于己身。
nbsp处微末之时,当不拘于道,不困于礼,盖人皆以利禄为要,生民之愿重于圣贤之志。
nbsp力无处宣泄,志不得施张,则内犹修身以养德,正如《孟子》所言,‘穷则独善其身。
nbsp所谓失道、违礼,此人欲所致,执政所为,私心甚于公心。
nbsp夫欲以己道成天道,以公心胜私心,首要在其位,次者强其力,余者固其心。
nbsp道为根本,此三者,成道之要术,如此,可成也。
nbsp既已知其要,然后可以行,不至于有惑也。
nbsp自仲尼为政,任中都宰,礼施于要处,政通于上下,一年,四方皆则之。
nbsp礼乐,秩序之法,故使民安其所,政有其为,如此,可兴焉。
nbsp所谓贤者,使民能安其所,政可有其为,性不必高洁,德不必广博,亦大善。
nbsp古之为政也,皆在七言之中,谓‘定、兴、治、盛、衰、乱、亡。
nbsp于鲁国,国势虽衰,乱象已生,未至糜烂,犹可用之以礼乐,因其秩序尚存,故力多有施张之处。
nbsp夫有为之士,得一器之利而备兵甲,全一域之功而向四方,此人欲也。
nbsp时仲尼已有仁政,然鲁国之患,在三桓,在国君之威仪不盛,权柄不利,上下失衡,君臣无度。
nbsp孔丘欲以礼乐正天下,然周室衰微,几不可挽回,重在鲁国,首要三桓。
nbsp三桓势大,遥想昭公之时,欲除而不能,负身出逃,至死尤悔。
nbsp一人之力,寡也,二人之力,盛也,三人之力,势也。
nbsp孔丘之力尚不如昭公之时,而三桓之势犹重,此谓敌强我弱,为之奈何?
nbsp三桓者,专权于鲁国,所害者,不在鲁民,不在大夫,惟在鲁室,犹在鲁侯,窃其权而夺其民也。
nbsp上失其威,则国必生乱,下专于权,则内必生怨。
nbsp故仲尼之为政,治其乱而平其怨,复推礼乐,以图王兴。
nbsp此亦鲁侯之望,虽非意合,乃以利合,似有同心,或能勠力。
nbsp定公进孔丘为司空,后授之以大司寇,相鲁国。
nbsp孔丘初涉相位,七日,诛少正卯。
nbsp少正卯,鲁国之大夫,官至少正,仲尼以卯身兼五恶,遂行君子之诛。
nbsp五恶者,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
nbsp此五者,非人伦之恶,非性命之恶,异于礼乐,殊于庙堂,故所谓贤者恶之也。
nbsp鲁之大司寇,掌缉捕刑诛之事,然,擅杀少正卯,言不正,名不顺,且有违于礼。
nbsp世多有疑,有,则可辩圣人之为政;无,则合圣人之仁德。
nbsp故较之礼之仁德与政之得失,后人从其无,取之礼乐。
nbsp余
第二百五十一章 孔子(三)[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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