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盗墓:开局融合蚂蚁获万斤巨力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26章 罕见物品[2/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小说屋]https://m.xspu.net最快更新!无广告!

    bsp; nbsp在这么紧缺融合次数的情况下肯定得把敌人引到古墓里再动手了。
    nbsp当然,这一切是张浩凭借敏锐的感知能力再配合声波定位查出来的,其他人并不知道。
    nbsp只要把丁长盛还有他的人一起引到祖源金汤古墓里然后再动手,等探索完祖源金汤就可以多得到十几次融合次数。
    nbsp当前最重要的还是把沉船上的古董,金银珠宝还有各种黄金、白银、矿石进行重组,得到更多的特殊物品和稀有物品。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bsp现在可以通过重组的途径得到稀有物品,张浩已经不太愿意使用融合次数去融合特殊物品了。
    nbsp他继续在船舱里走动,不断进行重组。
    nbsp当重组进行到一千多次的时候,他储物空间里特殊物品也有一百零几件。
    nbsp张浩突发奇想使用100件特殊物品进行重组又会得到什么呢?
    nbsp他心念一动从系统空间里取出100件特殊物品,然后下令道:
    nbsp“系统,进行重组!”
    nbsp【叮,接收到指令,现在开始进行重组。】
    nbsp【叮,请宿主选择进行重组物品数量。】
    nbsp“100!”
    nbsp【叮,100件特殊物品进行重组,暴击特殊物品概率11%,稀有物品概率11%。】
    nbsp果然,用来重组的东西升级之后,得到稀有物品的概率的也随之提升。
    nbsp按照10%的概率的话,全部使用特殊物品进行重组,每10次就可以得到一件稀有物品。
    nbsp而10次全部用特殊物品重组就需要消耗1000件特殊物品。
    nbsp使用普通物品进行重组,每1000件普通物品可以得到一件特殊物品。
    nbsp也就说是说想要得到一件特殊物品需要消耗件普通物品。
    nbsp张浩被这个数量吓了一跳,他怎么也没想到理论上通过普通物品重组得到一件稀有物品有多困难。
    nbsp由此可见稀有物品有多么珍贵。
    nbsp先前自己重组得到九死惊陵甲又是有多么幸运。
    nbsp【叮,全部使用特殊物品进行重组,有1‰的概率得到罕见物品,不过需要万物融合系统提升到10级才会解锁罕见物品,当前进行重组最多只能得到稀有物品,请问是否继续重组?】
    nbsp张浩nbsp一愣,随之反应过来。
    nbsp原来真的跟自己的猜测一样,稀有物品之上还有更加珍稀的物品,系统将之命名为罕见物品。
    nbsp而罕见物品需要万物融合系统升级到10级才会解锁。
    nbsp全部使用特殊物品重组本应该有机会得到罕见物品的,但是因为系统还没解锁,最多只能得到稀有物品。
    nbsp现在全部使用特殊物品进行重组的话,那就亏大发了。
    nbsp虽然得到罕见物品的概率只有1‰,那起码也有可能。
    nbsp现在万物融合系统没有10级的情况下重组就是完全没有机会。
    nbsp张浩都不带犹豫的直接选择中断重组。
    nbsp他心念一动把所有特殊物品全部收进储物空间,然后在船舱里使用普通物件进行重组。
    nbsp每次消耗100件普通物品不过几秒的时间。
    nbsp一分钟就可以重组几次,船舱里的东西消耗得非常快。
    nbsp没过多长时间就把船舱里的东西消耗了大半。
    nbsp这时张浩猛然惊醒,自己进行重组的事情要是被其他人看见了那还了得。
    nbsp现在已经造成这么大动静,按理来说吴天真、胖子、易飒、丁玉蝶还有张麒麟几个人早已经发现这边动静才是。
    nbsp怎么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们一点反应都没有?
    nbsp难道出什么事了?
    nbsp应该不至于啊,有张麒麟在还有谁能够对他们造成威胁?
    nbsp突然张麒麟出现在张浩眼前。
    nbsp张麒麟看到张浩附近空出来一大片为之一惊。
    nbsp张浩见此连忙转移话题:“小哥,怎么就你一个人,他们呢,都去了那里?”
    nbsp张麒麟摇头:“刚才我进入一间密室中,出来的时候就没有见到他们。”
    nbsp张浩暗道糟糕,张麒麟如果不在的话吴天真几个说不定真的遇到了危险。
    nbsp……
    nbsp玛丽仙奴号甲板上。
    nbsp吴天真、胖子、易飒、丁玉蝶四个人被丁长盛的手下绑得严严实实的丢在地上。
    nbsp丁玉蝶骂骂咧咧道:“老不死的,你最好赶紧把他放了,他可是吴家小三爷,吴家不是你能惹得起的!”
    nbsp“哈哈,吴家我的确惹不起,但要是我在这里把他给杀了,谁又能知道呢?”
    喜欢。

第126章 罕见物品[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